农民工进城务工“利好”多【Kaiyun官方网】

2024-04-16 00: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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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要:农民工进城务工“利好”多

据了解,每年进入我市务工的农民工约有15万。

农民工进城务工“利好”多

据了解,每年进入我市务工的农民工约有15万。如何改善农民工在城里的生活,我市有关部门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电影俱乐部”丰富农民工业余生活

昨日,在洛阳新区一处工地上,记者碰到了一名叫张保胜的四川籍农民工。

谈起在工地上的业余生活,老张高兴地说:“春节前我们在工地上看了电影,听说过几天又要放电影了!咱打工的人有电影俱乐部了!”

老张说的电影俱乐部是由洛龙区电影公司成立的“农民工电影俱乐部”。“花1元钱能看两场电影,值!比喝酒、打牌有意思多了。”老张说,他已在这里看过了《浴血太行》等好几部电影。

“农民工电影俱乐部”给农民工消闲提供了一个新选择。

日前,洛龙区电影公司在新区已设立了4个“农民工电影俱乐部”,为农民工放映了上千场电影。在个别工地,施工单位还给农民工配备了电视、图书、报纸等。

农民工子女就学享受城市学生待遇

2004年5月,为解决外来人员特别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就学难问题,我市确定了市七中、市十中、市三十二中、市三十四中、市三十六中、市三十七中等6所学校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试点学校,并在市二十七中、市三十三中、洛阳师院附中、市四十一中、市回民中学各设立1个试点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这里就读时,各项待遇与城市户口的学生一样。

据了解,有不少农民工的孩子在这些试点学校就读。

老家在嵩县、目前在洛经营一家小饭店的王先生说,孩子有学可上,家长也放心了。

去年9月1日,我省在国内首次颁布实施了保护农民工权益的地方法规——《河南省进城务工就业人员权益保护办法》,对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进城务工就业人员劳务、就业所在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安排进城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进城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到当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学习,在入学条件等方面应当与当地学生同等对待,不得违反国家和本省规定非法收取其他费用。

农民工切身利益受到保护

关于农民工的“利好”消息,不仅仅体现在文化教育方面。

近年来,农民工工伤问题日益突出,大部分农民工因没参加工伤保险,往往一人伤亡,全家陷入绝境。去年6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台规定,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根据要求,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用人单位,尤其是建筑、矿山、化工等用人单位必须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缴纳工伤保险费,农民工个人不缴费。参保农民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意外,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待遇,从而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以前,农民工进城找工作,用人单位以及有关部门往往带着歧视的目光,不是要这个证明就是要那个证明,今后任何部门不得专门为进城务工就业人员设置登记项目。

《河南省进城务工就业人员权益保护办法》规定,居民身份证是进城务工就业人员从事劳务和办理各种事务的身份证明,除法律、法规规定外,进城务工就业人员在从事劳务和办理各种事务证明身份时,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要求进城务工就业人员出具其他证明材料。此外,用人单位也不得向进城务工就业人员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保证金、抵押金及其他不合理费用,或者扣压个人证件等,违规者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纠正或处罚。

讨要工资难,是农民工最头疼的问题。

近几年来,随着“讨薪风暴”行动的深入开展,这一社会现象得到了有效缓解。同时,农民工的维权意识也得到了增强。更让农民工朋友感到欣慰的是,从中央到地方,相继出台了更为严格的措施,不断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打击力度,让农民工的血汗钱不再难讨。

类似的“利好”消息,体现了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农民工群体的关爱,同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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